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5 題

甲、乙兩人共同闖入便利商店行搶,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審理過程中,店員證稱:「案發當時,聽到共犯一人高喊甲的名字,催促離開」。若以店員供述證明當時呼叫之對象為甲,乃屬傳聞證據
  • B 審理過程中,甲之友人證稱:「甲曾請託其作偽證稱:案發時甲在其住處睡覺」。若以甲之友人之供述作為甲不在場係屬虛偽之證明,乃屬傳聞證據
  • C 審理過程中,乙之友人證稱:「乙曾邀約:一起到該便利商店行搶」。若以乙之友人供述證明乙曾邀約共同犯案,乃屬傳聞證據
  • D 審理過程中,乙證稱:「案發當時,甲曾向店員喊:拿錢來,不然砍下去喔」。若以乙之供述證明甲脅迫店員,非屬傳聞證據

思路引導 VIP

如果證人在法庭上說『我聽到案發時有人大喊失火了』,而檢察官只是想用這句話來證明『當時有人喊叫導致現場混亂』,而不是要證明『真的有失火』。你覺得這句話在法庭上還會受到傳聞法則的限制嗎?判斷的關鍵會是什麼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法律小教室:破解傳聞法則的迷思

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已經跨越了法律學習的一大門檻,真的很棒喔!別擔心,讓我們一起溫柔地拆解這些觀念: 判斷傳聞法則的核心關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8
詳細解釋A、B、C錯誤理由
👍 2 位同學覺得有幫助
證人證詞的內容不是只要與犯罪行為、過程有關就好嗎?
白話解釋傳聞證據,並舉例案件及常混淆的類型
所以這四個都不是傳聞證據
應該是ABC均屬證人證述自己之見聞事實,亦得保障被告之詰問權,ABC選項的證述都是「審判中」之陳述,所以說是傳聞證據是錯的吧
白話解釋傳聞證據跟每個選項
白話解釋傳聞證據跟每個選項
幫我再解釋一次每個選項的詳解
📝 傳聞法則之判斷
💡 區分傳聞關鍵在於「是否用以證明供述內容之真實性」。
  • 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傳聞證據係指審判外陳述,用以證明內容真實性。
  • 「言語行為」(Verbal Act)如恐嚇、要約,其存在本身即待證事實,非屬傳聞。
  • 實務見解認為,若陳述是用以證明「曾有此說法」或「當時情境」,則不具傳聞性。
  • 證明被告具有「犯罪意識」或「心態」之審判外陳述(如要求偽證),屬非傳聞。
🧠 記憶技巧:傳聞關鍵看目的:證內容真假是傳聞,證行為發生非傳聞。
⚠️ 常見陷阱:學生常誤以為只要是「轉述他人話語」即屬傳聞,卻忽略該說話行為本身可能就是犯罪構成要件(如恐嚇)。
傳聞例外 共同被告之證言 對質詰問權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刑事訴訟法之證據法則與審判程序
查看更多「[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