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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9 題

有關合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合夥為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 B 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公同共有
  • C 各合夥人之權利及於合夥財產之全部
  • D 合夥財產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應得合夥人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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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一種基於『高度信任』而結合的共同關係中,若要處分掉支撐整個事業運作的基礎財產,法律會傾向於保護『少數人的意志』還是『多數人的意志』?當財產權利緊密結合且不分份額時,僅靠過半數的同意就變賣財產,是否足以保障其他成員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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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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