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9 題
有關合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合夥為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 B 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公同共有
- C 各合夥人之權利及於合夥財產之全部
- D 合夥財產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應得合夥人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一種基於『高度信任』而結合的共同關係中,若要處分掉支撐整個事業運作的基礎財產,法律會傾向於保護『少數人的意志』還是『多數人的意志』?當財產權利緊密結合且不分份額時,僅靠過半數的同意就變賣財產,是否足以保障其他成員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