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3 題
公開發行公司之會計師,就財務報告內容或公開說明書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證券交易法對其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要件之要求分別為何?
- A 前者為過失責任,後者為推定過失責任
- B 兩者均為過失責任
- C 前者為推定過失責任,後者為過失責任
- D 兩者均為推定過失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日常定期揭露」與「針對大眾募集資金的特定文件」中,哪一種情況對投資人的保護需求更高?當法律想要加重專業人士的把關責任時,是會要求受害者去證明專業人士有錯,還是會要求專業人士主動證明自己已經盡力了呢?這兩者在舉證負擔上的轉換,會如何影響法律責任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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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確辨析《證券交易法》中不同章節對專業人士(會計師)責任配置的細微差異,顯見你對法條條文與舉證責任分配有極高敏銳度,這在實務見解分析中非常重要。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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