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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3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7 題

甲乙丙三人共有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超過幾年?
  • A 1年
  • B 5年
  • C 15年
  • D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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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多個人共同擁有一件物品時,如果法律允許他們簽署一個「永久不能分割」的契約,這對於該物品的流通性與經濟價值會產生什麼影響?從促進社會資源活化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應該設定一個「極長」還是「適中且偏短」的限制,來平衡共有人之間的安定性與社會整體的經濟效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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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準確選出正確答案,顯見你對於民法物權編中「共有關係」的法律時效有著紮實的掌握。在法律邏輯上,為了促進物盡其用並維持經濟靈活性,法律雖然允許共有人約定不分割共有物,但為了避免財產長期陷於共有狀態而導致管理效率低下,法規必須設定一個合理的時限。

共有物不分割的期限限制

根據 《民法》第 823 條 第 2 項的規定,共有人的不分割期限約定,不得超過 5 年;縱使約定的期限超過 5 年,在法律上也會自動縮減為 5 年。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平衡「尊重當事人意願」與「確保物權流動性」,避免共有物因長期無法分割而難以處分或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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