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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6 題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法上義務由行政機關執行者,其性質即為代履行
  • B 行為人違規經主管機關科處罰鍰,尚未繳納前,義務人已死亡者,一律不得強制執行
  • C 行政執行均應有行政處分為執行名義
  • D 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得課予怠金
  • E 人民對於行政執行之方法不服,經聲明異議仍未獲救濟,對於該異議之決定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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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法律規定某種義務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完成(例如:禁止洩漏國家機密或配合體檢),而當事人拒不履行時,行政機關能直接找人代勞嗎?若不能代勞,法律該如何施壓?再者,若行政機關與人民簽訂了具有執行力的契約,難道非得再發一個處分才能執行嗎?最後,法律義務會因為自然人的肉體消滅,就讓應繳納給國家的財產義務一筆勾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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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精準掌握行政執行法精髓

  1. 大力肯定: 同學能從五個選項中精準辨識出四個錯誤陳述,這不僅需要對《行政執行法》有深入理解,更需具備整合大法官解釋實務裁定的能力,表現非常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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