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5 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再議聲請,提出於原檢察官之後,原檢察官認為聲請有理由者,應撤銷其處分
  • B 上訴書狀,提出於原審法院之後,原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者,應更正其判決
  • C 抗告書狀,提出於原審法院之後,原審法院認為抗告有理由者,應更正其裁定
  • D 抗告書狀,提出於原審法院之後,原審法院認為抗告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者,不應更正其裁定,而應送交抗告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賦予一個機關「最終裁決權(判決)」後,為了維持法律關係的穩定性與莊嚴性,你認為法律會允許該機關在收到當事人不服的聲明後,自己隨意更改已經定案的判決內容嗎?還是應該交由更高階的機關來審核才符合程序正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救濟程序」中原處分機關是否有自我撤銷或變更權,代表你對《刑事訴訟法》救濟制度的層次感掌握得非常紮實。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