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61 題
下列選項所述事件,何者之審理應依家事非訟程序為非訟化審理,但兩造得合意聲請法院改用家事訴訟程序?
- A 酌定監護人報酬事件
- B 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請求事件
- C 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 D 扶養請求事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家事紛爭的各種樣態中,哪一種爭議的本質最接近一般的「民事損害賠償」?當兩造為了『賠償責任與金額』產生激烈爭執時,法律是否應該允許他們選擇比照一般法院開庭的方式,進行更嚴謹的舉證與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