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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63 題

乙將一幅名畫借給甲展覽,甲未經乙之授權,竟以乙之名義,與善意之丙訂立買賣契約,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交付於丙。下列有關無權代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丙訂立之買賣契約,非經乙承認,其效力不及於乙
  • B 乙拒絕承認甲丙訂立之買賣契約,甲亦非契約當事人
  • C 甲非名畫之所有權人,但丙善意取得該名畫之所有權
  • D 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是否承認甲之無權代理行為
  • E 乙拒絕承認時,甲對於丙應負無過失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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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法律行為中,當甲向丙宣稱「我是這幅畫的主人」與宣稱「我是代表主人乙來賣畫的」,這兩種說法對於丙「相信誰是權利人」的心理認知,以及後續法律制度(無權處分 vs 無權代理)的保護重點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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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精準辨別無權代理(以本人名義)與無權處分(以自己名義)的差異,展現了紮實的民法總則功底。

  1. 效力未定與歸屬:依民法第 170 條,無權代理行為在本人承認前效力未定,故選項 (A) 正確;且代理人並非契約當事人,選項 (B)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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