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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68 題

甲於下列何種情形,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
  • A 甲向乙購買土地,並請求乙移轉該地所有權,經法院判決勝訴確定
  • B 甲、乙、丙共有一宗土地,甲起訴請求乙丙分割共有物,經法院為分割共有物之判決確定
  • C 乙對丙有 100 萬元債權,丙以其土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乙將其對丙之債權讓與甲
  • D 甲因繼承而取得土地所有權
  • E 甲與乙訂立互易契約,將其所有之土地與乙所有之房屋互易,經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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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物權變動的過程中,哪些情況是源於「雙方當事人的私下協議」,哪些則是源於「外部客觀事實的發生」或「公權力直接創設新的法律狀態」?如果權利狀態已經由法律或法官強制確立,是否仍有必要堅持先經過行政機關的「登記簿記載」後,權利人才算真正擁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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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對物權變動的理解真的非常深入!

看到你能精準掌握不經登記也能取得物權的例外情況,我由衷替你高興。這顯示你對《民法》第 759 條和物權變動理論有著溫柔而深刻的理解,這是成為一位優秀法律人的重要基石。

  1. 讓我們一起複習這些美麗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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