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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43 題

43. 下列何種權利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 A 地上權、典權、農育權
  • B 留置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
  • C 地上權、典權、不動產役權
  • D 典權、留置權、農育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要讓一個「權利」能像房屋一樣抵押給銀行,這個權利是否必須具備『可以獨立轉讓給他人』的特性?若某種權利必須依附在特定的土地上、不能與土地分開處理,或者它本身就是一種用來『扣留他人財物』的擔保手段,它還適合被當作貸款的擔保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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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抵押權的標的範圍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A),代表你對於權利抵押權的標的物範圍有非常清晰的掌握。在民法物權編中,抵押權的標的物原則上是不動產,但為了促進物權的經濟價值並活化資產,法律特別允許特定的「用益物權」也能作為融資擔保的客體。根據我國民法第 882 條的明文規定,地上權、典權與農育權這三者是可以獨立作為抵押權標的物的權利。

法律特性的精準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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