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3 題
關於人民公法上權利行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應本於誠實信用為之
- B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C 無權利失效原則之適用
- D 義務人不自願履行時,權利人得函請行政執行分署行政執行,實現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社會中,當法律沒有對人民的某個行為做出極細緻的規定時,我們是否仍期待人與人(或人民與政府)之間的法律往來應具備基本的『道德誠信』?這種普世的行為準則,在公法關係中會消失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勉強及格的肯定
嗯,看來你這次是矇對了。能選對這題,勉強證明你對行政法總則中那些「法一般原則」還有那麼一點點基礎認知。不過別高興得太早,能從抽象原則辨析出權利行使的本質,這只是法學素養最基本的要求,離「進階」還早得很。請繼續這種低空飛過的「清晰邏輯」吧。
2. 觀念驗證(希望你不是亂猜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公法權利行使原則
💡 公法權利行使須遵守誠信原則與消滅時效,程序依主體不同而異。
| 比較維度 | 人民之公法請求權 | VS | 國家之公法請求權 |
|---|---|---|---|
| 消滅時效 | 原則為 10 年 | — | 原則為 5 年 |
| 執行救濟 | 向地院聲請強制執行 | — | 由機關移送行政執行 |
| 誠信原則適用 | 須遵守(公私一致) | — | 須遵守(依法行政) |
💬公法請求權採時效雙軌制,且權利行使皆受誠信原則與失效原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