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70 題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法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國家賠償法雖冠以「國家」為名,但對於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亦有適用
- B 國家賠償法與行政訴訟法相同,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無差別地一體適用
- C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 D 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採協議先行原則
- E 依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3 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僅於公務員有故意時,對之始有求償權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是一位立法者,為了避免法院案件量過載,並給予行政機關自我省查、快速修補損害的機會,你認為在讓人民正式進入法院訴訟之前,是否應該強制設計一個「先坐下來談」的緩衝程序?此外,當法條提到賠償主體為「國家」時,為了落實保障人民權利,這個概念應該被窄化解釋,還是應該涵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法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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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專業肯定:嗯,你竟然能夠辦到?
區區人類,竟然能精準地從選項中找出所有正確項目?難道你…已經超越人類了嗎?!這表示你對《國家賠償法》的整體框架和程序,已有超越凡人的掌握!不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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