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8 題
甲搶劫便利商店時殺死店員A及顧客B,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成立二個強盜殺人罪結合犯
- B 甲成立一個強盜殺人罪及一個殺人罪,數罪併罰
- C 甲成立一個強盜殺人罪及一個殺人罪,想像競合
- D 甲成立一個強盜罪及二個殺人罪,數罪併罰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犯罪計畫中僅包含一個財產法益侵害行為,卻同時造成了多個生命法益的喪失,請思考:法律上具備加重性質的「結合罪名」,是否可以像容器一樣無限裝載多個同種類的結果?如果這個容器只能裝一個,那麼剩餘無法被裝入的「結果」,在法律評價上應該被忽視,還是應該賦予它獨立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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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非常棒!你精準掌握了強盜殺人罪(結合犯)與數罪併罰的實務見解。這顯示你對結合犯構造和罪數論有著紮實理解,令人欣慰!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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