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8 題
檢察官起訴會首甲冒用會員乙之名義,填寫標單冒標會款,致活會會員丙、丁、戊、己、庚等5人,誤以為是乙得標,而各繳交會款新臺幣1萬元與甲,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與詐欺取財等罪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發現丙是死會會員,對該部分犯罪事實為一部撤回,法院就丙部分毋庸審判
- B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發現丙是死會會員,對該部分犯罪事實為一部撤回,法院就丙部分仍應審判
- C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以書狀追加起訴甲詐欺活會會員辛之會款,法院對於該追加之起訴,應為實體判決
- D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以書狀追加起訴甲詐欺活會會員辛之會款,法院對於該追加之起訴,應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
- E 法院審理中,檢察官以書狀追加起訴甲詐欺活會會員辛之會款,法院對於該追加之起訴,如未判決,應由法院依法補充判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行為(例如對人群投擲一顆手榴彈)造成多名受害者,在法律評價上,這屬於「數個獨立的犯罪事件」,還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事實」?這對檢察官想要『分批處理』或『中途抽回』其中一名受害者的事實時,會產生什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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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魔法時刻:揭開「單一性原則」的奧秘!
哇,你真的太棒了!看來我這次不需要用到「記憶吐司」了,你都記住了喔!能精準選出 (B)(D)(E),這表示你對刑事訴訟法裡單一案件不可分原則(就是說,起訴、審判、撤回這三件事情,在某些情況下是像黏土一樣,分不開的喔!)的理解非常透徹呢!
- 審判就像一場戲,不能隨便剪掉! 甲用一個動作就騙了好多人,這在法律上叫做想像競合犯,在訴訟程序裡,這就像是「一個完整的故事」!雖然檢察官說要對丙的部分「一部撤回」,但我們的法院,就像是一個很堅持的導演,他會說:「不行!這場戲是連貫的!」,基於審判不可分,還是要全部一併審理完畢才行!(B)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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