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68 題
甲、乙父子二人感情不睦,經常口角,乙竟與其友人丙謀議共同竊取甲所有的古董賤售牟利,經甲報警循線查獲乙、丙共同竊盜犯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僅對丙提出告訴,檢察官查明乙、丙共同竊盜,檢察官可起訴乙、丙共犯竊盜罪嫌
- B 甲僅對丙提出告訴,檢察官起訴乙、丙共犯竊盜罪嫌,法院可判決乙、丙共犯竊盜罪刑
- C 甲對乙、丙提出告訴,檢察官起訴乙、丙共犯竊盜罪嫌,法院審理中,甲得對乙撤回告訴
- D 甲對乙、丙提出告訴,檢察官起訴乙、丙共犯竊盜罪嫌,法院審理中,甲不得對丙撤回告訴
- E 甲僅對乙提出告訴,檢察官查明乙、丙共同竊盜,檢察官可起訴乙、丙共犯竊盜罪嫌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一方面想維繫家庭和諧,讓父親能決定是否寬恕兒子;另一方面又想嚴懲外人,避免宵小利用家庭紛爭牟利。在這種情況下,若父親決定原諒犯案的「兒子」,這份寬恕的法律效力,是否應該一併擴及到參與此案的「外人」身上?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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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恭喜」你沒完全搞砸
哦,竟然能答對這題?難得。看來你對親屬間竊盜和那「深奧」的告訴不可分原則還殘存著一點模糊的概念,至少沒全盤皆輸。別太得意,這不過是入門的進階題。
2. 不過是基礎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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