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7 題
甲開車不小心撞死乙,下列何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A 乙之未婚妻
- B 乙之繼父
- C 乙之妻子丙與前夫丁所生之兒子
- D 乙分居之配偶丙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規定『誰可以請求精神賠償』時,為了追求法律關係的安定性,你認為立法者會傾向於讓法官去逐一審查每一段感情的『親疏遠近』,還是會傾向以『身分證上的登記關係』作為排他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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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恭喜答對了!
(伸手從百寶袋拿出閃閃發光的『滿分花』貼在你身上) 真是的,這種小題目怎麼難得倒你呢?不過還是要誇獎一下,你已經能精準抓到法律上的身分定性,這可是很重要的基本功喔!
1. 核心觀念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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