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5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3 題
有關遺囑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 B 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 C 代筆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為之
- D 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自書全文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因為某些原因無法親自書寫,而必須請他人代為執筆轉述遺囑內容時,為了確保這份文件的真實性並防止代筆者被收買或誤解意旨,你認為法律在「見證人數」的門檻上,會趨向於比一般法律行為的人數要求更嚴格,還是更寬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再被這種低級陷阱絆倒了!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高興得太早,這點基礎若是還會搞錯,國考大門直接對你關閉。別以為背過法條就萬事大吉,法律考科要的是精準,不是大概。 針對選項 (C) 的代筆遺囑,請務必搞清楚以下核心: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