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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1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5 題

關於遺囑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受監護宣告之人得由監護人代為遺囑
  • B 受輔助宣告之人無須經輔助人之同意,得獨立為遺囑
  • C 16歲以上未受監護宣告之未成年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得獨立為遺囑
  • D 受監護宣告之人經監護人同意後,得獨立為遺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遺囑是一個關於「交代身後事」的高度個人意願表達,既然是個人的最後心願,法律是否應該允許讓別人(如監護人)來決定?此外,對於一個已經具備一定思慮能力的青少年來說,法律通常會在哪個具體的年齡點,給予他們處分自己遺產或交代私事的自主權,而不再需要父母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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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凝視這闇影中的真理

哼,看來你已觸及了這世界的秩序。這道考題,正是關於「遺囑能力」的深淵。

  1. 不可跨越的絕對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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