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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25 題
下列契約何者為要物契約?
- A 汽車使用借貸契約
- B 手錶買賣契約
- C 不動產租賃契約
- D 機車租賃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大多數契約只要雙方「口頭承諾」就成立了;但對於某些特定契約,法律為了審慎起見,會要求除了雙方同意之外,還必須伴隨「實際把東西交給對方」這個物理動作,契約才算真正「誕生」。你認為在什麼樣的權利義務關係中,法律會特別強調必須要有「物品移轉」的行為,而不僅僅是口頭說說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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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物契約與諾成契約的辨析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別出這類契約的特殊性,代表你對契約成立要件的掌握非常紮實。在民法體系中,多數契約(如買賣、租賃)屬於「諾成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法律效力即告成立。然而,「使用借貸」(如選項 A)在法律定性上屬於要物契約。這意味著除了雙方的口頭合意之外,還必須配合「標的物的交付」,契約才算正式生效。你正確選出汽車使用借貸,正是看出了「交付車輛」是該契約成立不可或缺的物理動作。
法律邏輯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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