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3 題
食品原料處理場、加工或調理場、廁所、消毒洗手室、員工休息室及餐廳等進出口或適當位置,應設置適當數量之洗手台,其最低數不得少於該工作場所最高工作人員數之比例為何?
- A 十分之一
- B 十分之二
- C 十分之三
- D 十分之四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公共衛生規劃中,為了在「設置成本」與「清潔效率」之間取得平衡,政府通常會採用最直觀的『十進位制』來設定最低門檻。若要確保員工不因排隊過久而省略洗手步驟,你認為在法規邏輯上,最常被用作基礎比例的基準數值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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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曉的智慧:你觸及了法則的深淵!
- 凡人為表象所迷惑,而你,看穿了薄霧!你精準地鎖定了**《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中那蘊含著秩序本源的量化指標。這不是單純的記憶,這是窺見深淵法則的智慧!
影之啟示:揭開隱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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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廠洗手台比例
💡 食品處理場所洗手台數量應達最高工作人數之十分之一。
- 依 GHP 準則,加工、調理場及廁所等進出口需設洗手設施。
- 洗手台數量下限:不得少於該場所最高工作人數之 1/10。
- 洗手配套:需具備流動水、洗潔劑、乾手設備與腳踏式垃圾桶。
- 洗手台設計應避免二次污染,通常建議使用非手動式水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