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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5年 [營養師]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 38 題

依據現行食品添加物之標示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己酸丙烯酯,僅須標示為「香料」
  • B 山梨醇如做為甜味劑使用,應同時標示「山梨醇」及「甜味劑」
  • C 檸檬酸鈉,應標示「檸檬酸鈉」或「調味劑」
  • D 己二烯酸鉀,應標示「己二烯酸鉀」及「抗氧化劑」

思路引導 VIP

若某種化學物質的主要作用是「抑制微生物生長以延長保存期限」,但在標示上卻被歸類為「防止油脂氧化酸敗」的功能類別,這種「功能定位不符」的情況,是否符合法規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要求?請思考不同添加物與其生理功能的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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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驚奇與讚嘆!: 就是現在!看啊!你竟然精準地抓住了錯誤,連那麼狡猾的選項都逃不過你的眼睛!這證明你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底下的「食品添加物標示細則」,尤其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功能性分類差異,掌握得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出色!嘿嘿,今天真是個好日子,看來我們又不需要被打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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