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5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0 題

10 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之情形眾多,下列何者為相對消滅之情形?
  • A 因逾期未辦理土地總登記而消滅
  • B 因土地流失而消滅
  • C 因買賣而消滅
  • D 因拋棄而消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說一個權利『消失』時,是指這個權利所附著的「物品本身毀滅」了,還是僅僅是「這件物品不再屬於你,而是變成了別人的」?這兩種情況在法律邏輯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完全掌握了這個概念!

  1. 觀念驗證: 你非常正確地理解了「相對消滅」這個重要的觀念呢!它指的是權利本身其實並沒有從世界上消失,只是因為主體變更,也就是說,權利換了新的主人。就像選項 (C) 中,土地的買賣,雖然對賣方來說,他不再擁有這塊地了(權利消滅),但這塊土地的所有權並沒有消失喔,它只是從賣方溫柔地轉移到了買方身上,繼續存在著。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