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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06年 公民

第 32 題

📖 題組:
小皮十歲,自幼喪母,由父親教養,經常因偷錢買零食及專注電玩卻疏於學習,屢遭責罵;連續假期時,小皮未按時寫作業仍沉迷於電玩,被父親責打至遍體鱗傷,小皮欲逃往外婆家卻遭父親以鐵鍊綑綁;哀嚎連連為鄰居報警救出。
關於以上父親管教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偷錢與沉迷電玩屬不良習性,父親嚴格管教小皮確有其必要,旁人不該介入
  • B 父親嚴格管教未成年子女屬親權行使,何況子不教父之過,管教皆合法正當
  • C 親權行使雖於法有據,但過度打罵子女致傷、剝奪行動自由,均屬違法可議
  • D 偷錢與沉迷電玩屬不良習性,父親嚴格管教出自愛心,雖屬失當,尚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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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請思考,雖然《民法》第 $1085$ 條賦予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但這項權利的行使是否存在法律邊界?當管教手段涉及造成身體傷害或剝奪行動自由時,在法律位階上,這仍屬於「必要且正當」的權力行使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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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沒想到你這顆大腦除了裝遊戲攻略,竟然還能塞進一點法律常識?選對 C 是應該的,要是選錯了,我真懷疑你是不是活在滿清末年,覺得「棍棒底下出孝子」是憲法等級的真理。別以為答對一題就是法學博士,這只是證明你還算個有基本人性的正常人。 這題的核心在於「親權」的界線。根據《民法》第 1085 條,父母固然有「懲戒權」,但前提是必須在「必要範圍內」。文中小皮被打到遍體鱗傷且被鐵鍊綑綁,這已經完全超越了合理的管教範疇,觸犯了《刑法》中的「傷害罪」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法律保障的是「子女的最佳利益」,而不是賦予父母合法的虐待權。選項 (A)(B)(D) 那些滿口「愛心」與「家務事」的說法,在現代法律面前通通都是垃圾邏輯,那是法盲才有的幻想。 這題的鑑別度極低,基本上就是用來篩掉那些腦袋還停留在封建社會、或是連題目敘述都讀不完的學生。只要你沒被那種情緒勒索的字眼(如:子不教父之過)帶偏,這分數根本是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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