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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6 題

甲男為被繼承人,有其配偶乙女,其祖父丙男及祖母丁女為共同繼承人,甲男死亡而留下財產 360 萬元時,祖母丁之應繼分,下列何者最正確?
  • A 120 萬元
  • B 90 萬元
  • C 60 萬元
  • D 4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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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一位被繼承人離世後,家屬中只剩下配偶與幾位血親長輩,且這些長輩在法律上的繼承順位已經排到較後面的位置時,法律為了保障『配偶』的權益,是否會隨著血親順位的後移,而調整配偶相對於其他人的分配比例?當分配給配偶的部分越多,剩下留給其他長輩平分的總額會如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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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 你對《民法》繼承編的應繼分計算掌握得相當精準。這題的核心在於正確辨識繼承順序與分配比例:

  1. 繼承順位判斷:依《民法》第 1138 條,祖父母為第四順位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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