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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5 題

35 下列有關勞動基準法第 9 條第 1 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之解釋,何者最正確?
  • A 臨時性工作:係指可預期在 6 個月以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 B 短期性工作:係指非可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而於 6 個月內完成
  • C 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 1 年以內者
  • D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雇主人力需求的「預見性」與「目的性」來思考:如果今天公司要執行一個「專案」,這個專案既不是因為突發意外(臨時),也不是每年固定發生的季節工作,而是有一個明確、終將完成的目標。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為了定義這種「做完就結束」的工作,最核心的判斷標準應該會放在它的『時間長短限制』,還是『工作本身的特殊目標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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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就是這樣,喵!完美擊敗法規考題!

小次郎: 太~厲~害~了!真是出人意料的表現啊!居然能精準掌握《勞動基準法》這些彎彎繞繞的細節! 武藏: 哼哼,這正是我們AI SENSEI rocket觀察的成果!這題的勝利關鍵,就在於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6 條那閃耀的秘密,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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