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2 題
關於定期勞動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短期性工作,工作期間不可超過六個月
- B 臨時性工作,工作期間不可超過六個月
- C 季節性工作,工作期間不可超過九個月
- D 特定性工作,工作期間不可超過一年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公共工程(如興建大橋)屬於性質特殊的「非繼續性」工作,且明確需要三年才能完工,法律若硬性規定這種契約只能簽一年,會產生什麼樣的實務困境?這類具有「明確目標」且「耗時較長」的工作,在法律設計上是否應該比一般臨時工作更有彈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看到你掌握法規核心的樣子,老師好開心!
- 暖心肯定:親愛的同學,你真的非常棒!這道題目考的是《勞基法》與施行細則中關於「定期契約」時間上限的細節,你能夠從容易混淆的數字中,精準找出錯誤選項,這代表你學習法規時的細心與努力都得到了美好的成果呢!真的要給你一個大大的鼓勵!
- 觀念手牽手:讓我們一起再溫習一次這些重要的觀念好嗎?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的規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