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6年
[地政] 土地登記
第 四 題
四、土地經法院囑託辦理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後,未經塗銷前,登記機關應停止與其權利有關之新登記,但例外得為新登記,例外情形有那些?又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在何種情形下,始得塗銷?(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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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土地登記規則》對於「限制登記」之效力與塗銷規定。重點在於精準背誦並列舉第141條「例外得為新登記之四種情形」以及第147條「得申請塗銷之四種情形」,作答時需層次分明地標示法規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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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土地經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囑託辦理查封等限制登記後,基於保全執行之目的,原則上禁止與其權利有關之新登記;惟為兼顧公益、特定權利人利益及事實狀態,法規亦明定例外得為新登記與得塗銷之情形。 【論述】 一、查封等限制登記後,例外得為新登記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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