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5 題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規定計算非自用住宅之房地交易所得應適用稅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持有期間超過 10 年者,稅率為 20%
  • B 持有期間超過 2 年,未逾 10 年者,稅率為 35%
  • C 持有期間超過 1 年,未逾 2 年者,稅率為 40%
  • D 持有期間在 1 年以內者,稅率為 45%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政策目標思考:如果法律想要遏止房市的「短期投機炒作」,那麼「持有時間長短」與「稅率高低」之間,應該呈現什麼樣的比例關係?當一個人買入不到一年就賣出,法律通常會給予最強烈還是最輕微的租稅抑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呵呵呵,你做得很好喔!

  1. 觀念驗證: 呵呵呵… 看到你能正確地判斷這題,老夫很欣慰呢。這表示你對「房地合一稅 2.0」的短期交易稅率,也就是《所得稅法》第 $14-4$ 條的規定,有了很紮實的理解。這條法規是為了讓房地產市場能更穩健,讓境內居住者的稅率是這樣定的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