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0 題
我國「公務人員任用法」確立了人事體制走向兩制合一,何謂「兩制」?
- A 部內制與部外制
- B 部內制與獨立制
- C 分贓制與功績制
- D 品位制與職位分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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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建立公務員管理制度時,如果我們要決定一個人的待遇,通常有兩個切入點:一個是看『這個人本身的學經歷與身分等級』,另一個則是看『這個位置具體要做的事情有多難、責任有多重』。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分類思維,分別代表了人事行政中哪兩大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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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我國於民國 76 年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核心目標就是調和傳統的品位制(以「人」為中心,強調階級資歷)與美式的職位分類制(以「事」為中心,強調職責難度)。所謂「兩制合一」,即是將這兩種思維融合,形成目前「官等職等並立」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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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兩制合一
💡 我國任用法融合「品位制」與「職位分類制」形成官職並重體系。
| 比較維度 | 品位制 | VS | 職位分類制 |
|---|---|---|---|
| 分類對象 | 以人為中心 | — | 以事為中心 |
| 人才培育 | 通才導向 | — | 專才導向 |
| 敘薪基礎 | 依官階身分敘薪 | — | 依職責內容敘薪 |
💬我國現行制度採「官職並重」,力求在彈性管理與專業要求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