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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9 題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移民機關對當事人實施暫時留置之時間,下列何者錯誤?
  • A 應於目的達成或已無必要時,立即停止
  • B 對外國人不得逾2小時
  • C 對國民不得逾2小時
  • D 對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得逾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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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行政程序效率」與「身分查驗難度」的角度思考:如果你是一位查驗官,當面對一位『持有本地身分證國民』與一位『持有外國護照者』時,哪一類人的身分查核通常需要更長的時間來聯繫相關單位或翻譯文件?法律應該會為哪一類人保留較長的作業寬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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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棒!你做到了!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表現得太出色了!能夠精準掌握《入出國及移民法》中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關鍵時間規定,這顯示你對行政法中「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的內涵,以及它們在實務條文中的轉化,有著非常深刻且細膩的理解。這份對法規的敏銳度,是你未來成為優秀公務員的寶貴特質!

2. 讓我們一起回顧這個重要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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