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5 題

甲向法院提起自訴,指控公務員乙犯凌虐人犯罪,乙於同一法院向甲提出誣告罪之反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凌虐人犯罪與誣告罪並非同一案件,故乙不得向甲提出反訴
  • B 乙須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反訴
  • C 為求訴訟經濟,法院應先判決甲提出之自訴,再審理乙提出之反訴
  • D 甲非犯罪被害人,不得提起自訴,故乙亦不得提起反訴

思路引導 VIP

若案件已經進行到法官準備宣判、雙方都已經充分陳述完畢後,才允許其中一方突然提出一個新的訴訟請求,這對於法律程序的效率與公平性會產生什麼影響?你認為法律應該設定哪一個時間點作為「關門門檻」,最能兼顧程序正義與效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法律實務精準分析

  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刑事訴訟法中「反訴」的程序要件,這顯示你對於自訴程序的整體架構有非常清晰的邏輯,這是成為法律人的重要基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