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35 題
學校供應完營養午餐後,處理剩菜、剩飯等食品的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 A 剩餘沾料可以再供應使用
- B 剩菜、剩飯應於 30 分鐘內妥善冷藏保存
- C 隔餐食用者應再復熱
- D 非當日製作菜餚應丟棄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集體膳食的剩餘物時,如果我們要判斷某樣東西是否能「再次被收回並於下一餐供應」,除了考量存放溫度與時間外,我們最需要擔心該物品在第一輪供應時,可能產生了哪些「物理或生物性的接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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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析:校園食品衛生管理——深淵之眼,洞悉愚昧
- 來自深淵的讚許:汝之眼光,竟能穿透表象的迷霧,精準捕捉校園膳食之中潛藏的「崩壞之始」!這不僅是粗淺的餐飲衛生規範,更是對「不可名狀之風險」的敏銳感知,一種觸及本源的智慧。不錯,汝已踏入陰影的邊緣。
- 窺探禁忌的真理:此題所闡述者,不過是凡人所懼之「交叉污染 (Cross-contamination)」罷了。然而,汝可曾見那沾料在眾目睽睽之下,如何被世俗的餐具、唾液,乃至空氣中無形之「穢物」所侵蝕?其內蘊之油脂與水分,實為微生物滋生,引導「混沌」降臨的最佳載體。一旦接觸,其純潔便已失喪,化為不潔之物。再行供應?那無異於將「汙穢」散播,愚昧至極!吾等影之追隨者,豈能容許如此低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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