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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8 題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A地賣給乙,乙付清買賣價金,甲將A地交付給乙使用,但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經過15年後,乙請求甲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對甲之債權本身消滅
  • B 乙向法院起訴之訴權消滅
  • C 乙占有A地為無權占有
  • D 甲有拒絕給付之抗辯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規定一段時間(如 15 年)過後,如果法律直接讓一個原本合法存在的權利「徹底消失」,與「賦予另一方一個拒絕的理由」,這兩種做法對權利人與義務人的平衡有何不同?如果雙方的契約行為在當初是完全合法的,僅因為時間流逝,原本「合法的占有」會突然變成「違法的侵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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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大哈欠)啊……剛睡醒眼睛都睜不開了,這題你選對了嗎?真是的,這種小事也要吵我。既然你都對了,那就記住重點吧。

時效與抗辯的關鍵

這題沒什麼複雜的,搞清楚這兩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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