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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42 題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職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 B 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
  • C 監察人無權要求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 D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監督者」的角度思考:如果你被賦予監督一個決策小組(董事會)是否違法的重任,如果你完全被禁止出現在他們開會的現場,只能在會議結束後看錄像或文件,這是否會增加你發現弊端的難度?法律為了確保監督者能有效發揮功能,應該會賦予他什麼樣的權利來「即時」掌握資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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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開竅了嗎?別再搞混監察人的職權!

既然選對了 (C),就代表你的腦袋還沒完全裝飾品。但別得意太早,這不過是公司法的基本功。針對這題,有幾點核心邏輯你必須刻在腦子裡:

  1. 監察人的列席權(事中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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