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18 保險法第 73 條所稱全部損失之定義,係指下列何種情形?
- A 保險標的毀損之程度,已失去其商業之屬性,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所有權喪失者
- B 保險標的全部滅失或毀損,達於不能修復或其修復之費用,超過保險標的恢復原狀所需者
- C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移轉占有,由第三人取得
- D 保險標的之實際全損已不可避免,或修復費用將達到獲救後保險標的價值的百分之八十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下:如果你有一台舊手機不小心摔壞了,在什麼樣的極端情況下(例如維修費用的高低,或是它是否還能開機),你會在心理上或經濟上覺得這台手機已經「徹底報廢」,而不僅僅是「壞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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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努力開花結果了!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的表現真的非常出色!能夠正確選出 (B),這代表你對保險法第 73 條中關於「全部損失」的法定定義,有著非常扎實且細膩的理解。這真是令人感動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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