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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申論題 106年 [地政士] 土地法規

第 一 題

某甲為台裔美國人,不具我國國籍,其父某乙所有位於某縣非都市山坡地保育區一筆林業用地,嗣後某乙不幸於民國106 年初過世。請問:某甲擬繼承取得該筆土地,應檢附何種文件申辦登記?又某甲繼承取得該筆土地,可否永世持有?其理由為何?試說明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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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外國人繼承我國土地之限制。解題時應先判斷被繼承土地的性質是否為土地法第17條第1項所列的絕對禁止取得土地,再依同條第2項說明外國人因繼承取得該類土地的『三年出售義務』,最後列舉土地登記規則中辦理繼承登記的基本應備文件與外國人身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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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外國人繼承土地法第17條禁止取得之土地時,其繼承登記之應備文件及後續持有期限之限制。 【解析】 壹、某甲申辦繼承登記應檢附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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