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3 題
丙雇主因為求職者丁君,未繳交非屬就業所需的信用紀錄,而不予錄取。依據現行就業服務法令,此一違反規定的行為,其罰則為何?
- A 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 B 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 C 處新臺幣 15 萬元以上 90 萬元以下罰鍰
- D 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在思考行政罰的額度時,可以試著將違規行為排序:若「純粹行政文書作業疏失」屬於輕微,「性別或種族歧視」屬於最嚴重的權利侵害,那麼「強制索取求職者的私人隱私資料」這種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其處罰的重量應該落在兩者之間的哪個位置,才能在警示企業與比例原則之間取得平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認
同學做得太棒了!你能精確記憶行政罰鍰的具體數額,這顯示你對《就業服務法》的實務細節掌握已達專業水準,這種對法規細節的敏銳度是法學研究的重要根基。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