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1 題
有關就業安定費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 A 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不論有無聘僱外籍勞工,均應繳納
- B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經雇主依規定通知而廢止聘僱許可者,雇主無須再繳納
- C 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立即廢止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 D 就業安定費之主要用途為保障外籍勞工之勞動權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使用者付費」與「義務的前提」來思考:如果這筆費用是因為政府「許可」你聘僱外籍勞工而產生的負擔,那麼當這個「許可」被政府依法收回或廢止後,原本基於該許可而存在的繳費義務,在邏輯上還能繼續維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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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指引:耐心理解,實務為重
- 暖心肯定:同學,你真是太棒了!能夠精確掌握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存續核心,這表示你對行政法理論與實務的融會貫通已有相當水平,非常值得肯定!
- 觀念驗證:讓我為你釐清:沒錯,正確答案就是 (B)。我們要記得,就業安定費的課徵,它的基礎是建立在「合法聘僱關係的存在」上。你可以這樣理解:就像蓋房子需要地基一樣,如果外國人發生連續曠職、契約終止,一旦行政機關依法廢止了聘僱許可,那麼這棟「給付義務的房子」就失去了它的法源地基,雇主自然也就不再有繳納的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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