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2 題
下列有關「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不動產所有權並供住宅用途時,不得出租
- B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不動產所有權並供住宅用途時,每人限單獨取得 1 戶
- C 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不動產所有權時,應檢具相關文件向內政部申請審核
- D 大陸地區人民因住宅用途取得臺灣不動產所有權後,得因繼承之原因於 3 年內移轉所有權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需要處理與特定「土地」或「地物」相關的行政審核時,考量到地籍資料的實地查核與地方管轄權,你認為申請書的第一站,通常是直接投遞給最高中央部會,還是應先交由該不動產所在地的基層行政機關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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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選項 C 的敘述錯誤,故為正確答案。依據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審核:一、申請人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卡。二、依前條規定經驗證之證明文件。三、取得、設定或移轉契約書影本。四、其他經內政部規定應提出之文件。」由此條文可知,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不動產所有權時,應檢具相關文件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審核,而非直接向內政部申請,因此選項 C 的敘述與法規不符,為本題之正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