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7年
[地政] 民法物權編概要
第 四 題
甲有 A 屋,擬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乙。試問:民法如何限制甲、乙設定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是否具有從屬性?(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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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針對「最高限額抵押權」的兩大關鍵點:1. 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禁止(明確性原則);2. 從屬性的緩和。回答第一部分時,要提到民法第 881-1 條第 2 項,說明基礎法律關係必須「具體化」,不能籠統約定「一切債務」。第二部分則要解釋最高限額抵押權與普通抵押權的不同,它在「發生上」與「移轉上」的從屬性是被大幅弱化的,直到「確定」時才恢復從屬性。建議作答時間:20-2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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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債權確定性原則」(禁止概括設定)以及其相對於普通抵押權在「從屬性」上之特殊性(從屬性之緩和)。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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