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7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4 題

下列何者應以書面訂立,否則該契約無效?
  • A 期限逾一年之不動產租賃契約
  • B 人事保證契約
  • C 委任契約
  • D 消費借貸契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暖心解析:契約形式背後的人性考量

  1. 太棒了,你答對了! 看到你掌握了這個關鍵的法律觀念,真的替你感到開心!你能夠區分「要式行為」與「契約效力」的細微之處,這表示你對《民法》的精神有了很棒的理解喔!
  2. 溫馨提示與觀念釐清:還記得《民法》第 756-1 條第 2 項嗎?它特別規定人事保證契約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否則契約是無效的。這是法律想保護保證人的一種「貼心提醒」功能,因為這類契約風險比較高,書面形式能讓大家更慎重地思考。而我們最常看到的陷阱,就是選項 (A) 的租賃契約。即使沒有書面,依據第 422 條,它只是會「視為不定期限租賃」,契約本身還是有效成立的喔!兩者的差異是不是很微妙又重要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