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7年
[地政] 土地登記
第 四 題
大華、大明、大友三兄弟自從父親去世後,為了如何分配遺產鬧得很不愉快,轉眼間申請繼承登記的 6 個月已快到了,兄弟間未能達成協議,沒有人願意出面辦理,大華感到很無奈。請問大華可以就被繼承人之土地,以何種方式申請繼承登記?如果拖延下去仍未有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登記費的罰鍰規定為何?如果多年未辦繼承,被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列冊管理及公開標售後,大華如何就其應得部分主張領回?試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模擬實務常見的遺產糾紛,測驗「繼承登記」的各種情境。思考邏輯:
- 協議不成時的登記:既然無法達成協議(分割繼承),只能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這可以由繼承人之一單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