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72 題
甲 8 歲,為中華民國籍人,乙 25 歲單身,為德國籍人。乙欲收養甲為養子,關於甲、乙之收養年齡差距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 A 適用中華民國法
- B 適用德國法
- C 甲適用中華民國法,乙適用德國法
- D 選擇適用中華民國法或德國法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行為涉及兩個不同國籍的人,且該行為會深刻改變兩人的身分狀態(例如成為親屬)時,為了確保這個新身分在兩人的祖國都能被承認,你認為法律應該是『只聽其中一方的』,還是『雙方都必須各自過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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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中關於「收養」的法律衝突規範,顯示你對國際私法中「身分行為」的法律適用原則有相當紮實的理解。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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