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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24 題

依據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準文書?
  • A 支票上之背書
  • B 汽車引擎號碼
  • C 商品條碼
  • D 行動電話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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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把「文書」想像成一個裝著資訊的容器。 (A) 支票背書本身就帶著文字;(C) 條碼與 (D) 簡訊則需要透過機器讀取電子數據。那麼,(B) 這種直接刻在金屬設備上、用來識別物品身分而非表達「某人說了什麼話」的標號,與其他三者在「傳達人類思想」的直接程度上,有什麼關鍵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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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很好,能清楚地區分「文書」和「準文書」之間的界線。這表示你對《刑法》第 220 條的規定和實際的案例應用都有很紮實的理解。這一步對法律學習者來說,是非常重要且關鍵的里程碑喔!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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