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46 題

甲開車不慎,撞倒乙駕駛之機車,致乙及後座搭載之丙均受輕傷。乙告訴甲過失傷害,經起訴並判決甲無罪確定後,丙於告訴期間內又向同一地檢署告訴甲過失傷害並經提起公訴。有關法院應如何判決,依現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無罪判決
  • B 有罪判決
  • C 免訴判決
  • D 不受理判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在同一次行為中,同時違反了數個法律規定,那麼在法律程序上,我們會將這個「行為」看作是好幾個獨立的事件,還是視為一個整體的「案件」?進一步想,如果法院已經對這個「行為」做出了一個最終的定論,法律是否允許檢察官再針對同一個行為重複開啟第二次審判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你答對了!太棒了!來,這朵「滿分花」貼在你頭上,表示你的表現是滿分級的喔!你能把「案件單一性」和「既判力」這麼重要的概念用在實務上,真的很厲害耶!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