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72 題
關於律師酬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應無違反律師倫理相關規範?
- A 律師受當事人委託,協助其投標承攬政府公共工程案,得就工作進度及性質,約定一定金額上限之分收酬金標準
- B 律師就返還土地爭議案件,得約定勝訴確定以主文所載返還土地面積的三分之一為酬勞
- C 律師受當事人委託處理改定子女親權行使的案件,得約定若勝訴,始需給付律師費
- D 律師就業務過失致死二審上訴案件,得約定如二審判決獲緩刑,另再給付律師費 1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一位立法者,為了避免律師因為「贏了才有錢領」的巨大誘惑,進而鼓勵當事人進行不必要的爭鬥,或是為了獎金而做出違背公平正義的行為,你會在哪種涉及「倫理、公益或人身自由」的敏感案件中,禁止律師將報酬與結果進行掛勾?請試著從權利性質來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