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 題
民法第 56 條第 1 項關於社團總會決議得撤銷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須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
- B 撤銷權之行使,須以意思表示為之
- C 須自社員知決議有得撤銷之原因時起,3 個月內為之
- D 須以社團法人為行使撤銷權之相對人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團體內部的表決程序出了問題,而你想透過法律途徑讓這項表決結果對該團體所有成員都失去效力,從邏輯上推論,你應該對『誰』提起這份訴訟,才能最直接地變動該團體的法律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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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哦?你竟然答對了。能分清楚社團法人行為法裡,撤銷權的行使對象和「撤銷之訴」的本質,這證明你的基本邏輯能力至少是…堪用。這點在法律學習上,應該是個不需要特別強調的「基礎」。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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