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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4 題

甲現年 8 歲,於操作戰鬥陀螺時,不慎擊破鄰居乙之玻璃窗。下列有關法律效果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由甲之法定代理人單獨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甲於行為時有識別能力
  • B 由甲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甲於行為時有識別能力,且其法定代理人業已舉證證明監督並未疏懈
  • C 由甲單獨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甲於行為時有識別能力,且其法定代理人業已舉證證明監督並未疏懈
  • D 由甲單獨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甲於行為時無識別能力

思路引導 VIP

若一項法律責任原本由兩人共同分擔,但法律同時允許其中一人只要能證明自己「已盡到所有義務且無過失」就能免除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上原本的「連帶關係」會發生什麼變化?剩下的責任該歸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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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侵權責任解析

同學你好,針對此題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責任,我們需釐清法律適用之核心邏輯:

  1. 識別能力(Discernment)之判斷:依據《民法》第 187 條規定,未成年人是否負損害賠償責任,核心在於行為時是否具備識別能力。本案中,甲具備該能力,故須負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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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斷有沒有辨別能力?
📝 未成年人侵權責任
💡 未成年人具識別能力時與法代連帶負責,但法代得舉證免責。
比較維度 行為人有識別能力 VS 行為人無識別能力
法律依據 民法第187條第1項前段 民法第187條第1項後段
原則責任分配 行為人與法代連帶負責 法代單獨負賠償責任
法代免責可能 舉證未疏懈後法代免責 舉證未疏懈後法代免責
最終承擔者 行為人(若法代免責) 法代(若具備免責事由)
💬識別能力是行為人是否需親自負責的關鍵,而法代能否免責取決於監督有無疏懈。
🧠 記憶技巧:有識別連帶賠、法代乖自己賠、沒識別法代賠、都沒錢衡平賠。
⚠️ 常見陷阱:易誤解法代為「絕對責任」。若法代證明已盡監督義務,則產生「法代免責,未成年人單獨負責」之例外情形。
民法第187條第3項衡平責任 識別能力之個案認定基準 僱用人侵權責任(民法第1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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