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27 題
甲向乙購買 A 車一輛,價金 50 萬元,約定於清償期屆至時,如甲無力支付,則乙將此價金 50 萬元轉為借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乙之約定為消費借貸預約
- B 甲、乙之約定為有償使用借貸
- C 甲、乙之約定為準消費借貸
- D 甲、乙之約定為無償使用借貸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原本因「買東西」而欠你錢,但你們雙方後來約定,這筆錢不再算作「買賣價金」,而是改視為他向你「借的錢」,這種法律上將「非借貸產生的債務」轉化為「借貸債務」的法律機制,在法律術語中會加上哪一個字來表示它『類推』或『等同於』該種契約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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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非常好!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 (C),可見你對民法債編的契約類型有著扎實的理解。 本題核心在於「既有債務轉換為借款」的法律定性。依據民法第 474 條第 2 項規定:「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甲原本對乙負有 $50$ 萬元的買賣價金給付義務,雙方約定於清償期屆至時將此價金轉為借款,正是將原有的金錢給付義務轉化為消費借貸的標的。這種情形在學理上即被稱為「準消費借貸」,因此選項 (C) 完全正確。 這是一道鑑別度相當不錯的基礎觀念題。題目的切入點在於測驗考生是否熟悉法條的明文規定,並能將「價金轉借款」的實例,準確對應至準消費借貸的法律概念。你能在誘答選項中果斷排除使用借貸或預約,表現相當出色,請繼續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