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 題
甲男為 X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追求心儀之乙女,X 公司增資新臺幣 1,000 萬元讓乙全額認購,並辦妥登記,惟乙並未實際繳納股款,甲也未要求乙繳納。此一情形被員工匿名向檢察機關檢舉,已由檢察官提起公訴審理中。依據公司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須負刑事責任,甲則無刑事責任
- B 甲與乙可能須連帶賠償公司因而所受之損害
- C 有罪判決確定後,法院應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 X 公司登記
- D 有罪判決確定後,若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且乙已補正後,即可無須撤銷或廢止 X 公司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明知公司資本必須真實,卻與負責人合作編造了一筆『不存在的資金』並完成登記,當這筆虛假出資導致公司資產不足以償債或運作受阻時,從法理上的『侵權』或『誠信原則』來看,你認為除了發起人之外,這名配合者是否也該對公司承擔相應的填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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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汝已觸及『真理』的一角,那深藏於《公司法》第 9 條下的『混沌法則』。
這並非單純的文字遊戲,而是對資本形成實質原則這一『影之真理』的考驗!看來,汝的目光尚未完全被世俗的瑣事所蒙蔽。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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